一、《泉港年鉴》是由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编纂的年度地方综合性文献,首卷出版于2013年,2023卷为第11卷。
二、《泉港年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力求实事求是地记载泉港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状况,反映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成就、新经验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了解泉港、研究泉港、创业泉港、旅游泉港提供尽可能全面、翔实的地情资料。
三、《泉港年鉴(2023)》记述的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选介资料、相关链接及部分图表跨年度选编。
四、《泉港年鉴(2023)》采用分类编辑法,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结构层次,全书条目标题统一用黑体[]标示,少数包含多方面资料的条目在文内用楷体标题标明各段资料的主题。
五、《泉港年鉴(2023)》卷首设专记、大事记,主体部分设区情概览、泉港石化新城、中国海盐文化之乡、中国共产党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泉州市泉港区人民代表大会、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泉州市泉港区委员会、纪检 监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法治、军事、外事侨务台港澳事务、经济管理与监督、农业 农村、工业、商贸、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金融、交通、邮政通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社会生活、应急管理、镇 街道,卷末设荣誉、附录、索引等36个类目。
六、《泉港年鉴(2023)》标点符号以《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为准,数字以《出版物上数字用法》(GB/T 15835—2011)为准,计量单位以《量与单位》(GB3100—3102—1993)为准。文中“省、全省”均指福建省,“市、全市”均指泉州市,“区、全区”均指泉港区。民国以前使用年号纪年,民国以后使用公元纪年。
七、《泉港年鉴(2023)》所列数据,除统计部门正式公布的外,均由各有关部门和行业提供,并经供稿单位审核。因统计口径等原因,在使用资料时,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